星期二, 11月 21, 2006

出書狂想曲2--現在的故事

  我之所以會寫『出書狂想曲』這個系列,我是因為看到聯合報和中國時報在網路上介紹了好幾本部落格的書,我就在想:『Markscat的異想世界』,什麼時候也能跟著出一本?
  但是沒一秒鐘,我就哈哈大笑起來了。
  我是想出書想瘋了是不是?出書噯!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?難道這種事情不好笑嗎?
  點閱率那麼低,又沒有什麼勁爆的內容,更沒有讓人哈哈大笑的漫畫或文字,出書?別做夢了好不好?向那種可遇不可求的事情,是不可能會出現第二次的。

  可是看到『隔壁貓叫日記』、『可不可以不要上班』,我看了就好羨慕,口水都快流出來了……
  我要告訴自己:我也有出過書,嗯!我也是作家。
  一本作家……

  當我開始寫部落格的時候,我說過我要自行出版一本小說。
  到目前為止,進行的非常之不順利。
  那跟小說內容一點關係都沒有;小說早就寫好了,還花了整整一個星期的時間潤稿,還請一位還在唸中文系的網友,幫我挑出錯誤的用字和用詞。
  但是現在的問題出在哪裡?
  封面,出在封面。幫我畫封面的那位網友,已經畫了將近半年多,到現在才只有線稿而已。
  不過以他偷懶的程度,能有線稿就不錯。

  過去十多年來,我一直嘗試著寫各種不同的題材,姐弟戀,父女戀,師生戀,王子與公主之戀,公主與下人之戀,下女和王子之戀……ETC.
  但長久以來,我最喜歡寫的就是姐弟戀。也不為什麼,就是我喜歡年長的女性嘛!
  但是有一種題材我一直不敢去碰:腐女向和百合向。不懂?也就是所謂的BL和GL。還是不懂?唉~~男同志和女同志啦!
  PS.不是大陸那邊四、五十年前的那種『同志』喔!

  為什麼我不碰這兩個題材?理由很簡單,如果寫女同志的話,我怕我會寫的不好,會被人痛罵一頓。如果寫男同志的話……呃……
  這麼說好了:基本上,我並不是歧視男同志,而是根本就是歧視男人,管你異性戀還是同性戀,管你的還是小的,醜的還是帥的,基本上我就是歧視男人。
  所以我不碰男同志的題材。
  不過最近我試圖打破我自己劃下的規範,最近寫的幾篇小說,內容添加了百合向的成份,雖然是配角,不過我還是跨了過去。
  上一本完成的小說,我加了一點點的男同志的成份在裡頭,那已經是我的底線了。
  不過現在正在寫的這篇小說,女同志不再是配角了,她們的過去也不再灰暗痛苦了!她們就像我們所認識的女人一般,活的開心愉快。
  只不過,寫了好幾千字之後,我發覺根本和我一般寫的小說沒有什麼兩樣。
  第一女主角很早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性向,所以也很早讓自己的父母了解到,她這輩子是不可能和男孩子結婚了。
  第二女主角她並不明白自己的性向,以為自己對第一女主角的感情只是朋友而已,但是在和第一女主角持續相處之下,她才真正了解,她是深愛著第一女主角的。
  可是或許是因為作者是個很苦悶的男人,第一女主角看起來根本就像個男人,而且是個又色有霸道的男人。而第二女主角經常被作者剝的光溜溜的^^|||
  我打算寫完之後,想辦法找人來幫我看一看,看看這樣寫會不會得罪女同志們。
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6/03/04 17:20:48)

出書狂想曲1-歷史故事

  這篇文章,應該歸類在『心情隨筆==>癡人說夢話』的全站分類之中。
  所以這篇看或不看都可以。

  我寫小說,算一算大概也有十年多的歷史吧!但如果真要說的話,我大約從國小的時候就開始寫小說了。
  只要還找的到的話。
  我國小的時候真的有自己寫過,只是那時候沒那個耐心,在加上自己發覺自己寫出來的字好醜,看不下去了,所以我就沒再寫了。
  到了國中,我們班上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興起了一陣寫小說的風潮。有的人寫的是古代王國的故事,有的人寫的是快打旋風(那時候很紅的電動)的同人小說。
  我看了以後,我發覺他們寫只是寫一些幼稚無知,好玩就好的東西,我覺得我看了傷眼睛,索性我自己來寫!
  嚇!寫的好啊!故事架構都很完整,有著傳奇性的故事。可是還是因為字太難看,沒有耐心,再加上覺得這篇故事我接不下去了,所以又腰斬了。
  後來,上了五專,從專二升專三那年夏天,我看了一本言情小說之後,我完全忘記以前的挫折,我還是認為:我也可以寫的出來。
  我花了好幾年的時間去摸索,撕毀了好幾份的小說稿,好不容易我終於寫完了一本小說。那是我專四的時候的事情。
 
  一定會有人認為,我在當兵的時候不能寫小說,一定會退步吧!
  那倒也不見得,得看你在哪個單位,那個地方當兵了。
  在當兵的時候,我寫完了兩篇稿子,都是十二萬字的小說,我還曾經在部隊當中投過出版社。
  後來,我在新竹工作的時候,我還是繼續寫啊!後來可以上網了,我就把我的小說貼到網路上,沒多久就有人寫伊妹兒給我,要幫我出書。
  就這樣,我就真的出書了,我還拿到好幾本公關書咧!
  結果呢?
  ……一本作家……

  後來,我又投過了好幾次的稿子,每一次都給我退稿,理由都是說我的小說不適用。我聽了就很火大。
  但是寫不寫呢?
  寫啊!當然還是繼續寫啊!不然呢?又沒有女朋友,回到家或放假都無聊的要命,難不成要我每天抱著棉被?

  但是我還是不放棄我的出書計畫。
  好,既然你這個主編說我的小說不適合現在的市場,我他媽就證明給你看!
  哇哩勒!看!
  跟我寫同性質的小說的人,可以坐滿好幾輛遊覽車。在加上廣告將單一的小說作家炒作起來,使得我的小說就這樣被淹沒在茫茫文海當中。
  那……我還要繼續寫下去嗎?如果再繼續寫下去的話,那不就是春天虫了嗎?
  唉~~還是繼續寫下去吧!那已經變成了一種習慣,變成了一種……癮……

  在我的小說裡頭,我的世界是寬廣的,我的時間是無限的,我的小說就是我的烏托邦,而我,就是其中至高無上的神!所有的環境背景,法律條約,完全都是由我來定義,我愛怎麼玩就怎麼玩。
  這種那麼好玩的事情事情,叫我怎麼能不繼續呢?
  現在目前正在寫有關百合向的故事,當我寫完之後,我打算貼到網路上去。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6/03/04 11:15:46)

星期一, 11月 20, 2006

文藝雜感

之一:
  寫了那麼多年的小說,有的時候很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必要在繼續寫下去。
  並不是因為在這一行賺不到錢,而是和我寫同性質小說的人,多的滿坑滿谷。但是看到比我寫的還要糟糕的人,竟然有出版社幫他出書的時候,我真的恨不得自己馬上封筆。

之二:
  我並不是科班出身的作家,國文成績又不是很好,但是我憑藉著一股熱血與不死心的熱誠,終於在藝文界裡頭撞得滿頭包。
  沒有機會將自己的小說呈現出來,想參加文學獎,卻發現自己的視野太廣了,實在寫不出符合文題的散文來。所以我也只好淹沒在茫茫文海當中,把寫作當成純粹的興趣了。

之三:
  昨天晚上,我一直到四點多才睡。
  也沒有做什麼,只不過就是把自己以前寫的小說叫出來看罷了。
  我並不是看我已經完稿的小說,而是還沒有完稿,或是寫到一半,覺得寫不下去了,所以就先放在那邊。
  看了好幾篇未完成的小說,我只有一個感想:
  啊~~我真是個他媽天殺的天才。
  或許是自誇吧!但是我真的覺得我自己有那個天份,竟然能想的出那麼多的故事來。
  有些已經年代久遠,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,但有些只要稍做修改,那又是另外一篇新的故事。
  但是因為都是腰斬的故事,當看到一半的時候,我很習慣性的去想:接下來呢?怎麼沒有了呢?
  回過神來之後,我才想起來這是我自己的小說。
  他媽的,怪誰啊!是我自己沒繼續寫下去的。
  或許哪天我會來一次大清倉,把所有的小說全部寫完。
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5/12/26 18:45:20)

才華和際遇

 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:你知道你有某方面的才華,但是就是欠缺了某樣很重要的因素,或是只能以自修自學的方式去學習,沒有一個可以引導你向前的導師或朋友?
  我現在就是有這種感覺。

  我從來不覺得我是個很有才華的人,寫小說,也只是我自己的興趣。可是最近我在寫小說的時候,我突然感覺到怎麼寫都有點怪怪的,不管在文辭的表達上,還是靈感與故事上的敘述,都已經出現乾涸與枯竭的狀況。
  在濃密的森林當中,我努力的走出了一條屬於我自己的獸道,這是我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事情。
  可是反過來想,我寫了那麼多年的小說,到現在還只限於自娛的話,我很懷疑我是不是還要繼續寫下去?
  投稿到出版社,回應都是說我的筆鋒不夠、欠缺洗練。那要如何改?沒人告訴我。給朋友看,好一點的朋友,還會有所回應,其他的根本不理我。在不然就是很籠統的是說:很好啊!不錯啊!

  從我十八歲開始寫小說,直到現在也十年多了,到現在我還是默默無名,就算再爛的小說,現在也能紅的亂七八糟,我真的很懷疑我到底有沒有才華?
  本以為自己已經不在乎這些事情,寫我自己想寫的故事;沒想到現在竟然會有這樣的感慨。
  再看看吧!如果在創作上還是沒有什麼成果的話,乾脆封筆好了。省的花那麼多時間再沒有意義的事情上頭。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5/10/26 16:49:05)

星期二, 11月 14, 2006

自行出版的障璧

  我最近突發奇想,我覺得我可以跳過出版社,自行出版我的小說。
  這樣一來,我的創作空間會變的更加廣闊,不需要侷限於市場的需求。也不需要經過出版社審稿的過程。

  後來,我發現我太天真了。
  出版一本小說,少說也得花上十萬多塊,從排版到裝訂,都要花錢。要不就是接受難看而便宜的裝訂,不然就是得忍受昂貴但卻漂亮的裝訂。
  天啊~~

  這些還不是最痛苦的。最痛苦的就是找不到行銷管道。
  根據曾經自行出版的前輩說,一千本是一般印刷廠所能接受的最低限度,五百本就必須要靠關係去?橋?了。
  一千本!我要怎麼賣啊~~我又不出名,我把我的小說賣誰啊!我又不能兜售給我公司同事吧!我的故事內容很可能會造成公司高層的不當聯想,一個不小心我會被Fire掉!
  唉~~要圓一個夢想,還真不容易咧!

  夢想是一種罪,這種罪,需要靠努力還救贖。而不是光坐在那邊做夢就好了。
  PS:這話不是我說的,是我從不知道哪一本漫畫裡面看來的。我只是加以改編而已^^|||

星期一, 11月 13, 2006

論小說創作

  在這個分類當中,我會把我以前在『markscat的異想世界』裡,分類為『出書狂想曲』那一個分類文章貼到這邊來。全部貼完之後,兩個部落格的系列文章會同步更新。
  這是第一篇文章。
==========我是分隔線==========

論小說創作

  我在優秀文學網的留言板上提過一些有關小說創作的東西,不外乎不要錯用成語,不要寫錯字,不要依靠靈感,不要侷限自己的寫作空間之類基本的法則。

  之後在後頭的討論串中,討論到三個很重要的東西:靈感,文筆以及作家與作家之間,在創作上的討論。

  我個人認為,靈感是個虛無飄渺的東西,與其依賴謬思女神來寫出小說,到不如到總統府前絕食抗議到餓死還來的值得。

  靈感來的快,去的也快;靈感可能只是一個章節的某一個部份,卻不是寫完整篇小說的元素。

  但是不可否認的,靈感的確有它存在的必要性;但是我認為那只是在一開始設定小說大綱的一個小環節而已;之後的故事可以由邏輯推理,時事,甚至八卦消息來鋪陳。

  我曾經投稿到出版社,出版社退稿的時候,都有給我一些評語;但是這些評語都有提到我的文筆不夠洗鍊。

  但是什麼才是好的文筆?

  或許是因為我是理工科畢業的,所以我習慣定義一些我不了解的東西;但是我找不到文筆的定義。不過有個很不錯的網友提供了我一些意見。

  根據網友雪莉的說法:文筆大約指的是文章的寫作技巧;包括題材選取,人物刻畫,情節設計,修辭造句等等。

  簡單的說:要寫好一本小說,就要先看一百本小說。

  作家和作家之間的討論,真的沒有任何意義嗎?

  在討論當中,或許能夠激盪出許多創意的火花,每個人從各種不同的角度來看同一件事情,互相分享自己的心得,我覺得這樣才能夠產生的出更多不錯的作品,而不是譁眾取寵的垃圾。

  你喜歡村上春樹,但是我無法接受,代表我比較沒水準嗎?我喜歡看漫畫與動畫,打電動,那就代表我很幼稚嗎?

  每個人看的角度都不盡相同,何必強迫人接受自己的想法?又未何不能接受別人的觀點和批評?

  我常說,這是一個全民寫作的時代,不管你用什麼方式寫,不管你寫的好不好,只要是一篇作品,那就有供人欣賞的價值。只要有人看自己的作品,就會有所評論;有了評論,就可以改進自己的缺點。

  說了那麼多,我覺得要寫好一篇不管是小說還是作文,最重要的還是一個:不要寫錯字,不要錯用成語,多看點書。

發表於城邦『markscat的異想世界』 2005/05/16 13:47:34

星期五, 11月 10, 2006

作者的功夫1--基本的功夫

  先說點題外話。
  我之所以一直沒有新增文章,是因為我一直沒有想到該寫些什麼。
  因為我開『Writer 2.0』 這個部落格,是因為我想要推動這種運動,所以不能寫一些無病呻吟、狂氣嘶吼的文章。
  另外,因為一直沒有人跟我討論在『Writer 2.0』時代,身為一個作者該用什麼樣的心態來創作,就連批評的文章都沒有,這樣讓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寫。
  不過,我倒是能說出『Writer 2.0』的中心思想:唾棄出版社。

  在上一篇文章當中,我提到一些基本的概念,現在我就開始來確立一些作者本身該做的事情。
  不管是部落格文章還是小說,一篇文章的好壞,取決於你的標點符號是否有用的正確,有沒有乾淨俐落的排版。
  這些是最基本的功夫,如果隨便亂用標點符號,會讓閱讀者覺得你的文章斷斷續續的,沒有一氣呵成的感覺。沒有乾淨俐落的排版,會讓人看不下去。
  其實這些都是國中的國文課本裡面都有,而且只需要用到最基本的標點符號與排版的能力而已,根本不是什麼中文系博士才會的專業知識。
  說難聽一點,只要是中國人,有最基本的國學素養,這都不是什麼難事。
  偏偏就是有人能隨便斷行,濫用標點符號……

  基本的功夫有了,接下來就是看你的用詞遣字是否得當。
  其實要求也不高,只要不要用注音文、火星文、顏文字,或是那種只有某些特定的人才看得懂的文字就好了。
  因為像那些奇奇怪怪的文字,會讓人沒有辦法讀通你通篇文章的意思,在文字訊息的傳遞上會出現誤會,根本沒有辦法讓人體會到你的文章的想要傳達的意念。
  注音文、火星文和顏文字這種『新世代簡體書寫法』,我到覺得還沒有那麼嚴重,最嚴重的就是出在台灣的『閩南語中文字』。
  那種文字是為了要解決閩南語中有音無字的問題,像這樣會出現兩種問題:第一個就是根本沒有那種字,硬是被人創造出來。第二個問題就是那個字原本不是那個意思,卻被人強冠上那個意思。
  第一種情形我沒有辦法舉例,因為輸入法不支援。第二種情形的話……我這麼說好了,請問一下,有誰知道『狗蟻』是什麼樣的生物?
  答案:螞蟻。  
  絕對不是狗和螞蟻混血的生物。
  --如果有,又被我找到的話,我發定了!
  台灣就是有人發明這種辭的人,他們還大喊那是『母語文化』。
  我咧……
  這邊還有另外一種很奇怪的用詞方式:外來語。
  請問一下,『法克』是什麼東西?雪特』又是什麼樣的『美食』呢?
  其實,和『雪特』是英文直譯的詞:『法克』指的是動詞Fuck。『雪特』而指的是Shit……
  --除非你是蒼蠅或是堆糞蟲,應該不會把『雪特』當成『美食』來看吧……
  那種當妓女又想立貞節牌坊的偽君子心態,只會讓人看不懂你的意思,想罵就直接罵吧!頂多你的文章被列為限制級而已。

  當你的排版、標點符號以及遣詞用字都得當之後,接下來就是中階的課程了。
  這個,我們下次再討論。
  不過請先準備中階課程的教材:『好孩子學成語』、『快快樂樂學成語』、『二十分鐘讓你學會說成語』、『其實,成語並不難』。

  當你看完中階教材之後,請等待高階課程的來臨。謝謝。

星期四, 11月 02, 2006

writer 2.0

  自從『web 2.0』這個名詞出現之後,就出現了許多『2.0』的名詞,以代表自己和舊時代、舊社會不同,有所升級。
  像是PCHome的『Portal 2.0』、賽門鐵克提出的『Security 2.0』,還有一個業餘歌手提出的『Singer 2.0』。
  這些『2.0』的名詞,除了『Singer 2.0』以外,其他完全不知所云,根本跟以前沒有什麼兩樣。說是和以前有所升級,但是實際上也感覺不出來。

  既然有那麼多『2.0』的名詞,那麼我也來創造一個『writer 2.0』好了。
  ……
  『writer 2.0』?感覺上好像什麼文書處理器似的^^|||

  『writer 2.0』定義:
  1.寫作方式
  跳脫出以往作家的範圍,不侷限文體,不侷限文字,只要能夠寫的出讓人看得懂的文章,能夠傳達自己的想法給讀者,就算通俗也不是問題。
  嚴禁錯字;少用火星文、注音文,以及小團體所用的代號,若是真的有必要採用,請想辦法提供註解。在成語的應用上,盡量不要出錯。
  顏文字也別太常用,要用的話,盡量以最簡單、最通俗的方式來表達。
  煩請尊重一下胡適先生,他提出的白話文、標點符號等等,可以讓閱讀者明白的瞭解你的文章。還有,請注意你的排版。
  我不是不尊重方言、母語,但是你的小說是要給『大眾』看的,不是你自己看的,就算你要用中文字來表達方言(尤其是閩南語)的話,請記得加上註解,不然沒有人看得懂。

  2.發表方式
  唾棄出版社審稿模式,不相信出版社編輯所說得『要和讀者一起成長』那種騙人的鬼話。
  忽略報紙投稿的方式,那些小格子都是只是開放給中文系畢業的作者,寫一些一般人完全看不懂,也不知道在寫些什麼的文章。
  這是個網路的世代,更是個美好的年代,你的文章何必要透過出版社或是報社才能公佈?

  3.收入方式
  綁票勒贖、搶劫殺人、偷矇拐騙……最好別做。
  買樂透、對統一發票、買六合彩……要憑運氣。
  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、腳踏實地……這才是王道。
  什麼意思?
  換句話說:請放棄用你的文章來賺錢這種想法。如果真的想以文章來賺錢的話,只有記者才有這樣的機會。
  在台灣啊~~專職作家可是會餓死的。

  其實,我提出的『writer 2.0』的想法很簡單:回歸文字創作的本質。
  我之所以會說『文字創作』,而不是『寫作』的原因,是在於如果是要回歸『寫作』的本質的話,那是用手寫,那就得先把我那手爛字給寫好,然後再去學書法,歐柳嚴趙、蘇黃米蔡……各家書法的所長都得會。
  我幹嘛啊!我可不想這麼累。與其花時間在書法這種『藝術』上,倒不如多花點時間在創作上面還來的實際一點。
  而且也比較經濟^^||

  文字創作的本質,是作者把自己內心的體驗或感受所寫出來的文章,沒有人能評論哪些文章是好,哪些文章是壞。
  當然啦,最基本的就是要讓讀者能看的懂你在寫些什麼,而且,不能把『讀者』侷限在少部份人群當中,要把『普羅大眾』當成你的讀者。不要像卡夫卡的小說一樣,自從他死到現在,能一次就能看的懂他的小說在寫些什麼的人很少。
  不以營利為目的,只有寫自己想寫的東西,沒有什麼『客群』,只有世界各地能夠上網、而且看得懂中文的『讀者』。

  想想看,作者被出版社綁架了多久?著作財產權是屬於誰的?真正收益的人又是誰?
  什麼廣告、管銷、包裝……那都是多餘的。一篇文章真正的價值是在於他的內容,而不是那些管銷費用,更不是在於出版社營運與員工的薪水。

  當然,如果要集結成書的話,的確需要很多人的協助,尤其是封面的設計和內容的排版等等,如果沒有專業人士來做的話,會弄的很糟糕。
  換句話說,如果真的要達到『writer 2.0』的話,作者本身也得必須會一點美工技巧,最起碼要會做封面設計,就算拿網路上公開的免費圖檔來做也沒關係。不過內容的排版……別說貴的要命的MS Office了,就連免費的Openoffice就可以做得到了。

  如果有人對『writer 2.0』有興趣的話,請留個言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