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月 18, 2007

創意、特色與內容

  之前我所強調的寫作技巧,大多都是文字、用詞和排版……等這些比較偏向文學結構的問題,但是卻沒有討論到整個版面的相關的事情。

  最近在城邦那邊有一個華梵高中職部落格大賽,因為我在城邦待了蠻長的一段時間,也想鼓勵一下年輕人創作,所以我自我推薦當這次比賽的評審。
  看了幾個參賽的部落格之後,我有一個感想:我很後悔。

  想想,當年我也年輕過,我也曾經在五專的畢業專題報告的時候,做了一個很炫的投影片檔案,然後每一頁都用不同的圖片,甚至還拿動畫的桌面當成底圖。
  我只是覺得那樣很炫。
  雖然後來我的專題被當掉,並不是因為那份報告,而是我的實體電路沒有做出來。但是我的專題指導老師跟我說:通常,一份投影片比較容易被人接受的模式就是淺色底,深色字。
  後來,當我開始上網的時候,我漸漸的發覺那位老師說得很對。
  深色底,淺色字的網頁,有的時候看起來很辛苦,反差和一般我在看其他文章或是實體小說的時候不一樣,對於眼睛和大腦的適應需要一點時間。

  文字和底圖的色差是否和一般習慣相反,那還無所謂;最怕的就是文字和底圖的顏色非常相近,那根本看不出什麼東西了。
  單色的底圖也就算了,如果是圖片呢?圖片的顏色有深有淺,那麼文字的顏色要怎麼設定?

  還有,就算是WEB1.0,很多人很討厭在逛網頁的時候,突然聽到那個網頁有掛音樂播放器。
  其實這只是習慣的問題。有的人習慣一邊聽音樂,一邊逛網頁,或是有人習慣一口氣開好幾個網頁。但不管是什麼樣的習慣,當網頁上放了一個音樂播放器的時候,要不就是自己正在聽的音樂被播放器的聲音蓋過去,再不然就是不小心開了兩、三個有音樂的網頁,想關掉那個音樂,卻不知道該關掉哪一個,只好全部都關掉。
  這樣也還好,最令人不好受的,就是突然出現的音樂,把逛網頁的人嚇一跳。
  我就這樣被嚇過好幾次。

  如果今天只是普通的稿件投稿的話,並沒有以上的問題。但是這次的比賽卻是網路上的部落格比賽。
  當寫作的工具從紙筆變成了電腦和網路之後,需要注意的事情將會變得更多,不管是底圖放照片,文字和底圖的色差太接近,還是再網頁上放音樂播放器,甚至用到不合用的html或是CCS語法,導致整個網頁崩毀……這些都是和傳統寫作大不相同的地方。但是從來沒有人教過我們該怎麼寫。

  或許會有人說:這是我的特色啊!
  但是我想問一個問題:這樣的特色有什麼意義?

  -文字型的部落格,最重要的『特色』並不是在於那些音樂和圖像,而是在於你的文字。
  -圖畫型的部落格,重要的特色在你的圖畫。
  -照片日記型的部落格,重要的是你的照片和你對你的照片敘述。

  所有的特色的重點都是在於你的內容,而不是你整個網頁是不是夠炫。太過絢麗的網頁,會讓你的內容變得乏味,搞到最後,真的不懂到底是為了看夠炫的網頁,還是要看你的內容。
  
  同樣的問題,城邦華梵高中職部落格大賽之中參賽的部落格當中,很多人都會犯下這樣的錯誤。
  是沒有錯,像是Flash,CCS,以及其他的網頁特效,可以讓整個網頁看起來不會這麼單調,可是部落格的重點是什麼?卻沒有幾個能夠真正抓到其中的精髓。
  甚至還認為那是自己的特色,沒有必要更正。

  創意和特色,是建立在『定理』的基礎上。跳脫出『定理』的創意和特色,雖然不能說一定會失敗,但是總是要讓人過一段時間才能接受你的創意和特色。
  但是如果說那些創意和特色,根本違反了人體工學或是根本只有創作者本身看得懂,或是讓你原本想表達的內容失去原來的意義,那麼,這樣的創意和特色,到底有什麼樣的意義?

  那就好像一個麵包師父,用上等的材料,以及高超的技術,做出一個波羅麵包;然後用檀木的盒子,外頭又是雕刻,又是燙金,還鑲(假)鑽、鑲(假)寶石。還做出一個特別的機關,讓你沒有那麼好打開那個盒子。
  想想,當你肚子餓的時候你會用什麼方法打開這個盒子?
  我?我不喜歡吃波羅麵包。

  好了,我也別再念經了,做個結論吧:  
  所有的創意,所有的特色,只是用來凸顯出你的內容。不要讓你的創意和特色,讓你的內容相形失色,或是讓你的內容大打折扣。

星期三, 1月 10, 2007

作者的功夫2--高階課程

  別懷疑,如果你有真的去看那些成語大全,也瞭解大部分成語的意思和用法,你就可以從中階課程畢業了。
  就算你沒仔細研究,但是看了不少書、報章雜誌……等等,而你能瞭解其中意思的話,你也不用來上中階的課程。
  基本上,中階的課程最主要的工作就是:看書。
  現代人看的書太少了,就算看報紙,也看那些自己喜歡看的東西,或是只看大張照片而已,其他根本不想看。
  如果說你不想寫作的話,別說不看書,就算不識字也無所謂。反正行行出狀元嘛!

  那什麼是高階的課程?
  高階的課程比較玄一點:應用。

  你看了那麼多書,但是你從書裡面得到了些什麼?
  看完全部的『笑傲江湖』,就算你不會獨孤九劍,但你也或多或少也看得出電影根本沒有按照原著小說來演。
  看完瓊瑤所有的愛情小說,就算你不能成為書中的男女主角,但是你或多或少有感動過。
  當你看完每一本書之後,一定都會有一些印象深刻的場景,一定有一些令人難忘的部份,你可以把那些感受寫出來,寫你心中的感受,盡量不要照著你看的東西來抄。

  俗話說:『讀萬卷書,不如行萬里路』
  如果有空可以出去走走的話,試著去體會你所見所聞,體會你當下的感受。
  林語堂曾經給自己的女兒在寫作上的一個忠告:只要你能把心中的感覺寫出來,那麼你就成功了。
  在旅行的途中,你可以用照片把你喜歡的風景拍下來,或是用筆記本寫下當時的感覺。反正這些東西你可以選擇要不要給人看,而且事後還可以整理,所以隨便寫沒關係。只要能夠寫出你當下的心情就好。

  這邊插入一些題外話。
  所以我很討厭跟團出去玩。
  上車睡覺,下車尿尿,到了目的地就是買東西。真正有玩到的只有飯店。
  幹嘛啊!擺明的告訴別人我是肥羊觀光客,請你來宰我。更何況,誰知道導遊會不會把你丟到特定的商店,然後讓商店痛宰我們這些肥羊觀光客。

  其實,高階的課程說穿了,就只有一句話:用心去體會。
  沒有對事物的領悟,自己沒有辦法感動,怎麼寫的出能夠感動人的詞句或是橋段?
  用心去體會自己接觸過的每一個訊息,不管是風景也好,一篇令你感動的文章也好,甚至是你所喜歡的畫家所畫出來的漫畫也好。
  從這些訊息當中,去找出屬於你自己的感動,然後用你的方式,用你的文字來感動別人。

  當然,如果真想寫些什麼東西的話,你必須要有一定的耐心和毅力。
  那是一種很漫長,而且很可能遇到文思枯竭的情況。

  除了那些以外,你最好要有老了之後會得五十肩的心理準備。
  我現在感覺已經快了^^|||

  最後,請不要幻想有大師級的課程。
  就算有,也輪不到我來上。

寫作心得

  好像每天看Google Reader已經變成了我每天早上的工作似的^^|||
  沒辦法,我需要一點東西來寫。

  今天早上,我看到Taiwan2.0發了一篇『認真寫部落格的孩子不會變壞』,隨後又跟著這篇文章,連到了『作文、補習與詐欺』和『部落格的理由』這兩篇文章。

  看完之後,心裡有些感觸。

  高中聯考去考了,明知道考不上,所以就沒有在意作文到底幾分。反正光我那筆爛字,就夠讓閱卷老師頭痛了。所以我沒唸過高中,上了五專之後,也沒人要我寫作文,而且從來沒有人要我寫作文。
  可是我還是不斷的寫;或是寫些短文,或是寫些短詩(就像苦苓說的,新詩只不過是拆散的散文),或是--我最常寫的--小說。
  
  我並不是一開始就會寫的,也沒有什麼指導老師,更沒有什麼可以分享經驗的朋友,反正就是天馬行空的去想,想到什麼,就寫些什麼。寫了一個段落之後,從頭看一看,不對的地方修正一下,如果對整篇故事不滿的話……什麼?刪除?呵呵,那時候我還沒有電腦,我是用手寫的。
  只要我不爽,或是讓我寫不下去的故事的話,要不我就不寫了,要不就是狠狠的把我才剛寫好的手稿全部撕爛。
  打字很累吧?告訴你,寫字更累!尤其是當出現錯誤,或是中間想差行的時候,會把整篇稿子弄的亂七八糟的,搞到最後,別說讓別人看了,連我自己都不想看。

  我是自己慢慢摸索出一條屬於我自己的道路。這條路上沒有人教我,也沒有人鼓勵我(當我第一次出書的時候,我媽笑我出的是那種看完就可以丟的書。送給以前同事的公關書,沒多久我還回收了好幾本。)。
  我聽到真正屬於『評論』的,只有我老姐。不過,我老姐到現在還不敢把那本書推薦給她朋友看。

  文章、小說越寫越多,但是不管寫的在怎麼多,我一直都會抱持著一個疑問:什麼樣的文章,才能稱為『好文章』?誰來評斷那是不是好文章呢?那麼,我寫的文章算不算是好文呢?

  我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一件事:
  
  我朋友的朋友在當出版社編輯,我請他看我的小說;因為我覺得我寫的是男女之間愛情的故事,所以應該是愛情小說吧!
  但是他痛批我的小說胡言亂語--太少,沒事發春--不夠,性愛畫面--被噴霧+馬賽克處理;根本不配稱為愛情小說。
  那位仁兄認為我的小說比上(純文學)不足,比下(通俗、輕小說)不配。
  但是我的小說到底是好還是壞?他並沒有任何的說明,更沒有任何的意見。只說我的小說適合走輕小說的路子。

  但是我的問題依舊沒有解決:我的小說到底算不算是『好的小說』?

  或許這是我自己庸人自擾;可是如果我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文章/小說,貼出來不但沒人看不說,還被人笑得亂七八糟……
  拜託,我都已經三十了,我是該決定以後該怎麼走的時候了。放棄寫小說,把那些時間剩下來打打魔獸世界,或是專心在工作上都好。不要在浪費時間在那種沒有意義的事情上面。

  其實,寫作並不需要人教。多看點書就好了。
  多看點書,多多去想書中的內容,用詞等等;當遇到作文的時候,老實說,就從題目本身下手,然後模仿著你看過的書、聽過的話,一點一滴的把文章寫出來。

  當然,這要經過長時間的練習。我也不是一出生就會文章的。

星期二, 11月 21, 2006

出書狂想曲2--現在的故事

  我之所以會寫『出書狂想曲』這個系列,我是因為看到聯合報和中國時報在網路上介紹了好幾本部落格的書,我就在想:『Markscat的異想世界』,什麼時候也能跟著出一本?
  但是沒一秒鐘,我就哈哈大笑起來了。
  我是想出書想瘋了是不是?出書噯!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?難道這種事情不好笑嗎?
  點閱率那麼低,又沒有什麼勁爆的內容,更沒有讓人哈哈大笑的漫畫或文字,出書?別做夢了好不好?向那種可遇不可求的事情,是不可能會出現第二次的。

  可是看到『隔壁貓叫日記』、『可不可以不要上班』,我看了就好羨慕,口水都快流出來了……
  我要告訴自己:我也有出過書,嗯!我也是作家。
  一本作家……

  當我開始寫部落格的時候,我說過我要自行出版一本小說。
  到目前為止,進行的非常之不順利。
  那跟小說內容一點關係都沒有;小說早就寫好了,還花了整整一個星期的時間潤稿,還請一位還在唸中文系的網友,幫我挑出錯誤的用字和用詞。
  但是現在的問題出在哪裡?
  封面,出在封面。幫我畫封面的那位網友,已經畫了將近半年多,到現在才只有線稿而已。
  不過以他偷懶的程度,能有線稿就不錯。

  過去十多年來,我一直嘗試著寫各種不同的題材,姐弟戀,父女戀,師生戀,王子與公主之戀,公主與下人之戀,下女和王子之戀……ETC.
  但長久以來,我最喜歡寫的就是姐弟戀。也不為什麼,就是我喜歡年長的女性嘛!
  但是有一種題材我一直不敢去碰:腐女向和百合向。不懂?也就是所謂的BL和GL。還是不懂?唉~~男同志和女同志啦!
  PS.不是大陸那邊四、五十年前的那種『同志』喔!

  為什麼我不碰這兩個題材?理由很簡單,如果寫女同志的話,我怕我會寫的不好,會被人痛罵一頓。如果寫男同志的話……呃……
  這麼說好了:基本上,我並不是歧視男同志,而是根本就是歧視男人,管你異性戀還是同性戀,管你的還是小的,醜的還是帥的,基本上我就是歧視男人。
  所以我不碰男同志的題材。
  不過最近我試圖打破我自己劃下的規範,最近寫的幾篇小說,內容添加了百合向的成份,雖然是配角,不過我還是跨了過去。
  上一本完成的小說,我加了一點點的男同志的成份在裡頭,那已經是我的底線了。
  不過現在正在寫的這篇小說,女同志不再是配角了,她們的過去也不再灰暗痛苦了!她們就像我們所認識的女人一般,活的開心愉快。
  只不過,寫了好幾千字之後,我發覺根本和我一般寫的小說沒有什麼兩樣。
  第一女主角很早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性向,所以也很早讓自己的父母了解到,她這輩子是不可能和男孩子結婚了。
  第二女主角她並不明白自己的性向,以為自己對第一女主角的感情只是朋友而已,但是在和第一女主角持續相處之下,她才真正了解,她是深愛著第一女主角的。
  可是或許是因為作者是個很苦悶的男人,第一女主角看起來根本就像個男人,而且是個又色有霸道的男人。而第二女主角經常被作者剝的光溜溜的^^|||
  我打算寫完之後,想辦法找人來幫我看一看,看看這樣寫會不會得罪女同志們。
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6/03/04 17:20:48)

出書狂想曲1-歷史故事

  這篇文章,應該歸類在『心情隨筆==>癡人說夢話』的全站分類之中。
  所以這篇看或不看都可以。

  我寫小說,算一算大概也有十年多的歷史吧!但如果真要說的話,我大約從國小的時候就開始寫小說了。
  只要還找的到的話。
  我國小的時候真的有自己寫過,只是那時候沒那個耐心,在加上自己發覺自己寫出來的字好醜,看不下去了,所以我就沒再寫了。
  到了國中,我們班上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興起了一陣寫小說的風潮。有的人寫的是古代王國的故事,有的人寫的是快打旋風(那時候很紅的電動)的同人小說。
  我看了以後,我發覺他們寫只是寫一些幼稚無知,好玩就好的東西,我覺得我看了傷眼睛,索性我自己來寫!
  嚇!寫的好啊!故事架構都很完整,有著傳奇性的故事。可是還是因為字太難看,沒有耐心,再加上覺得這篇故事我接不下去了,所以又腰斬了。
  後來,上了五專,從專二升專三那年夏天,我看了一本言情小說之後,我完全忘記以前的挫折,我還是認為:我也可以寫的出來。
  我花了好幾年的時間去摸索,撕毀了好幾份的小說稿,好不容易我終於寫完了一本小說。那是我專四的時候的事情。
 
  一定會有人認為,我在當兵的時候不能寫小說,一定會退步吧!
  那倒也不見得,得看你在哪個單位,那個地方當兵了。
  在當兵的時候,我寫完了兩篇稿子,都是十二萬字的小說,我還曾經在部隊當中投過出版社。
  後來,我在新竹工作的時候,我還是繼續寫啊!後來可以上網了,我就把我的小說貼到網路上,沒多久就有人寫伊妹兒給我,要幫我出書。
  就這樣,我就真的出書了,我還拿到好幾本公關書咧!
  結果呢?
  ……一本作家……

  後來,我又投過了好幾次的稿子,每一次都給我退稿,理由都是說我的小說不適用。我聽了就很火大。
  但是寫不寫呢?
  寫啊!當然還是繼續寫啊!不然呢?又沒有女朋友,回到家或放假都無聊的要命,難不成要我每天抱著棉被?

  但是我還是不放棄我的出書計畫。
  好,既然你這個主編說我的小說不適合現在的市場,我他媽就證明給你看!
  哇哩勒!看!
  跟我寫同性質的小說的人,可以坐滿好幾輛遊覽車。在加上廣告將單一的小說作家炒作起來,使得我的小說就這樣被淹沒在茫茫文海當中。
  那……我還要繼續寫下去嗎?如果再繼續寫下去的話,那不就是春天虫了嗎?
  唉~~還是繼續寫下去吧!那已經變成了一種習慣,變成了一種……癮……

  在我的小說裡頭,我的世界是寬廣的,我的時間是無限的,我的小說就是我的烏托邦,而我,就是其中至高無上的神!所有的環境背景,法律條約,完全都是由我來定義,我愛怎麼玩就怎麼玩。
  這種那麼好玩的事情事情,叫我怎麼能不繼續呢?
  現在目前正在寫有關百合向的故事,當我寫完之後,我打算貼到網路上去。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6/03/04 11:15:46)

星期一, 11月 20, 2006

文藝雜感

之一:
  寫了那麼多年的小說,有的時候很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必要在繼續寫下去。
  並不是因為在這一行賺不到錢,而是和我寫同性質小說的人,多的滿坑滿谷。但是看到比我寫的還要糟糕的人,竟然有出版社幫他出書的時候,我真的恨不得自己馬上封筆。

之二:
  我並不是科班出身的作家,國文成績又不是很好,但是我憑藉著一股熱血與不死心的熱誠,終於在藝文界裡頭撞得滿頭包。
  沒有機會將自己的小說呈現出來,想參加文學獎,卻發現自己的視野太廣了,實在寫不出符合文題的散文來。所以我也只好淹沒在茫茫文海當中,把寫作當成純粹的興趣了。

之三:
  昨天晚上,我一直到四點多才睡。
  也沒有做什麼,只不過就是把自己以前寫的小說叫出來看罷了。
  我並不是看我已經完稿的小說,而是還沒有完稿,或是寫到一半,覺得寫不下去了,所以就先放在那邊。
  看了好幾篇未完成的小說,我只有一個感想:
  啊~~我真是個他媽天殺的天才。
  或許是自誇吧!但是我真的覺得我自己有那個天份,竟然能想的出那麼多的故事來。
  有些已經年代久遠,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,但有些只要稍做修改,那又是另外一篇新的故事。
  但是因為都是腰斬的故事,當看到一半的時候,我很習慣性的去想:接下來呢?怎麼沒有了呢?
  回過神來之後,我才想起來這是我自己的小說。
  他媽的,怪誰啊!是我自己沒繼續寫下去的。
  或許哪天我會來一次大清倉,把所有的小說全部寫完。
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5/12/26 18:45:20)

才華和際遇

 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:你知道你有某方面的才華,但是就是欠缺了某樣很重要的因素,或是只能以自修自學的方式去學習,沒有一個可以引導你向前的導師或朋友?
  我現在就是有這種感覺。

  我從來不覺得我是個很有才華的人,寫小說,也只是我自己的興趣。可是最近我在寫小說的時候,我突然感覺到怎麼寫都有點怪怪的,不管在文辭的表達上,還是靈感與故事上的敘述,都已經出現乾涸與枯竭的狀況。
  在濃密的森林當中,我努力的走出了一條屬於我自己的獸道,這是我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事情。
  可是反過來想,我寫了那麼多年的小說,到現在還只限於自娛的話,我很懷疑我是不是還要繼續寫下去?
  投稿到出版社,回應都是說我的筆鋒不夠、欠缺洗練。那要如何改?沒人告訴我。給朋友看,好一點的朋友,還會有所回應,其他的根本不理我。在不然就是很籠統的是說:很好啊!不錯啊!

  從我十八歲開始寫小說,直到現在也十年多了,到現在我還是默默無名,就算再爛的小說,現在也能紅的亂七八糟,我真的很懷疑我到底有沒有才華?
  本以為自己已經不在乎這些事情,寫我自己想寫的故事;沒想到現在竟然會有這樣的感慨。
  再看看吧!如果在創作上還是沒有什麼成果的話,乾脆封筆好了。省的花那麼多時間再沒有意義的事情上頭。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5/10/26 16:49: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