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11月 21, 2006

出書狂想曲2--現在的故事

  我之所以會寫『出書狂想曲』這個系列,我是因為看到聯合報和中國時報在網路上介紹了好幾本部落格的書,我就在想:『Markscat的異想世界』,什麼時候也能跟著出一本?
  但是沒一秒鐘,我就哈哈大笑起來了。
  我是想出書想瘋了是不是?出書噯!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?難道這種事情不好笑嗎?
  點閱率那麼低,又沒有什麼勁爆的內容,更沒有讓人哈哈大笑的漫畫或文字,出書?別做夢了好不好?向那種可遇不可求的事情,是不可能會出現第二次的。

  可是看到『隔壁貓叫日記』、『可不可以不要上班』,我看了就好羨慕,口水都快流出來了……
  我要告訴自己:我也有出過書,嗯!我也是作家。
  一本作家……

  當我開始寫部落格的時候,我說過我要自行出版一本小說。
  到目前為止,進行的非常之不順利。
  那跟小說內容一點關係都沒有;小說早就寫好了,還花了整整一個星期的時間潤稿,還請一位還在唸中文系的網友,幫我挑出錯誤的用字和用詞。
  但是現在的問題出在哪裡?
  封面,出在封面。幫我畫封面的那位網友,已經畫了將近半年多,到現在才只有線稿而已。
  不過以他偷懶的程度,能有線稿就不錯。

  過去十多年來,我一直嘗試著寫各種不同的題材,姐弟戀,父女戀,師生戀,王子與公主之戀,公主與下人之戀,下女和王子之戀……ETC.
  但長久以來,我最喜歡寫的就是姐弟戀。也不為什麼,就是我喜歡年長的女性嘛!
  但是有一種題材我一直不敢去碰:腐女向和百合向。不懂?也就是所謂的BL和GL。還是不懂?唉~~男同志和女同志啦!
  PS.不是大陸那邊四、五十年前的那種『同志』喔!

  為什麼我不碰這兩個題材?理由很簡單,如果寫女同志的話,我怕我會寫的不好,會被人痛罵一頓。如果寫男同志的話……呃……
  這麼說好了:基本上,我並不是歧視男同志,而是根本就是歧視男人,管你異性戀還是同性戀,管你的還是小的,醜的還是帥的,基本上我就是歧視男人。
  所以我不碰男同志的題材。
  不過最近我試圖打破我自己劃下的規範,最近寫的幾篇小說,內容添加了百合向的成份,雖然是配角,不過我還是跨了過去。
  上一本完成的小說,我加了一點點的男同志的成份在裡頭,那已經是我的底線了。
  不過現在正在寫的這篇小說,女同志不再是配角了,她們的過去也不再灰暗痛苦了!她們就像我們所認識的女人一般,活的開心愉快。
  只不過,寫了好幾千字之後,我發覺根本和我一般寫的小說沒有什麼兩樣。
  第一女主角很早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性向,所以也很早讓自己的父母了解到,她這輩子是不可能和男孩子結婚了。
  第二女主角她並不明白自己的性向,以為自己對第一女主角的感情只是朋友而已,但是在和第一女主角持續相處之下,她才真正了解,她是深愛著第一女主角的。
  可是或許是因為作者是個很苦悶的男人,第一女主角看起來根本就像個男人,而且是個又色有霸道的男人。而第二女主角經常被作者剝的光溜溜的^^|||
  我打算寫完之後,想辦法找人來幫我看一看,看看這樣寫會不會得罪女同志們。


(原刊載於總站 2006/03/04 17:20:4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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