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文章,應該歸類在『心情隨筆==>癡人說夢話』的全站分類之中。
所以這篇看或不看都可以。
我寫小說,算一算大概也有十年多的歷史吧!但如果真要說的話,我大約從國小的時候就開始寫小說了。
只要還找的到的話。
我國小的時候真的有自己寫過,只是那時候沒那個耐心,在加上自己發覺自己寫出來的字好醜,看不下去了,所以我就沒再寫了。
到了國中,我們班上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興起了一陣寫小說的風潮。有的人寫的是古代王國的故事,有的人寫的是快打旋風(那時候很紅的電動)的同人小說。
我看了以後,我發覺他們寫只是寫一些幼稚無知,好玩就好的東西,我覺得我看了傷眼睛,索性我自己來寫!
嚇!寫的好啊!故事架構都很完整,有著傳奇性的故事。可是還是因為字太難看,沒有耐心,再加上覺得這篇故事我接不下去了,所以又腰斬了。
後來,上了五專,從專二升專三那年夏天,我看了一本言情小說之後,我完全忘記以前的挫折,我還是認為:我也可以寫的出來。
我花了好幾年的時間去摸索,撕毀了好幾份的小說稿,好不容易我終於寫完了一本小說。那是我專四的時候的事情。
一定會有人認為,我在當兵的時候不能寫小說,一定會退步吧!
那倒也不見得,得看你在哪個單位,那個地方當兵了。
在當兵的時候,我寫完了兩篇稿子,都是十二萬字的小說,我還曾經在部隊當中投過出版社。
後來,我在新竹工作的時候,我還是繼續寫啊!後來可以上網了,我就把我的小說貼到網路上,沒多久就有人寫伊妹兒給我,要幫我出書。
就這樣,我就真的出書了,我還拿到好幾本公關書咧!
結果呢?
……一本作家……
後來,我又投過了好幾次的稿子,每一次都給我退稿,理由都是說我的小說不適用。我聽了就很火大。
但是寫不寫呢?
寫啊!當然還是繼續寫啊!不然呢?又沒有女朋友,回到家或放假都無聊的要命,難不成要我每天抱著棉被?
但是我還是不放棄我的出書計畫。
好,既然你這個主編說我的小說不適合現在的市場,我他媽就證明給你看!
哇哩勒!看!
跟我寫同性質的小說的人,可以坐滿好幾輛遊覽車。在加上廣告將單一的小說作家炒作起來,使得我的小說就這樣被淹沒在茫茫文海當中。
那……我還要繼續寫下去嗎?如果再繼續寫下去的話,那不就是春天虫了嗎?
唉~~還是繼續寫下去吧!那已經變成了一種習慣,變成了一種……癮……
在我的小說裡頭,我的世界是寬廣的,我的時間是無限的,我的小說就是我的烏托邦,而我,就是其中至高無上的神!所有的環境背景,法律條約,完全都是由我來定義,我愛怎麼玩就怎麼玩。
這種那麼好玩的事情事情,叫我怎麼能不繼續呢?
現在目前正在寫有關百合向的故事,當我寫完之後,我打算貼到網路上去。
(原刊載於總站 2006/03/04 11:15: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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