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一:
寫了那麼多年的小說,有的時候很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必要在繼續寫下去。
並不是因為在這一行賺不到錢,而是和我寫同性質小說的人,多的滿坑滿谷。但是看到比我寫的還要糟糕的人,竟然有出版社幫他出書的時候,我真的恨不得自己馬上封筆。
之二:
我並不是科班出身的作家,國文成績又不是很好,但是我憑藉著一股熱血與不死心的熱誠,終於在藝文界裡頭撞得滿頭包。
沒有機會將自己的小說呈現出來,想參加文學獎,卻發現自己的視野太廣了,實在寫不出符合文題的散文來。所以我也只好淹沒在茫茫文海當中,把寫作當成純粹的興趣了。
之三:
昨天晚上,我一直到四點多才睡。
也沒有做什麼,只不過就是把自己以前寫的小說叫出來看罷了。
我並不是看我已經完稿的小說,而是還沒有完稿,或是寫到一半,覺得寫不下去了,所以就先放在那邊。
看了好幾篇未完成的小說,我只有一個感想:
啊~~我真是個他媽天殺的天才。
或許是自誇吧!但是我真的覺得我自己有那個天份,竟然能想的出那麼多的故事來。
有些已經年代久遠,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,但有些只要稍做修改,那又是另外一篇新的故事。
但是因為都是腰斬的故事,當看到一半的時候,我很習慣性的去想:接下來呢?怎麼沒有了呢?
回過神來之後,我才想起來這是我自己的小說。
他媽的,怪誰啊!是我自己沒繼續寫下去的。
或許哪天我會來一次大清倉,把所有的小說全部寫完。
(原刊載於總站 2005/12/26 18:45: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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